根据省重点建设高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的《共同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合作协议》,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平潭大学二级学院筹建方案的编制工作。
通知称,平潭大学由省重点建设高校共同参与筹建工作。在2012年前,先期由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中医药大学联合台湾有关高校举办3个二级学院,为正式组建平潭大学奠定基础。省教育厅要求省内这三所高校抓紧研究制定平潭大学二级学院筹建方案,主要包括二级学院名称,如“平潭大学××学院”,以及发展目标、建设规划、校区规划等。
根据合作协议,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的二级学院应在2012年前先期进驻平潭大学,这三所高校须于3月31日前将二级学院筹建方案正式行文送达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省教育厅将对各校上报的二级学院筹建方案进行汇总后组织编制平潭大学筹建计划,并会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各有关高校研究制订建设模式、管理与运行机制及支持政策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