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德市政府、宁德军分区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 》,就加强征兵机构建设、完善优待安置政策、强化征兵执法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意见,特别在优待安置政策方面将实行新举措。
《意见》指出,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规定,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年增长比例不低于3%。从今年起,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上年底农民人均收入的100%提高到120%;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上年度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的30%提高到40%。
在大学生入伍方面实行新的奖励制度。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6000元,专科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在校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进藏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
《意见》还规定,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最高可加10分,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录用基层专武干部、人武部职工和事业单位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我市落户的国企、外企、民企需招录新员工时,各级政府应优先推荐大学毕业生士兵就业从业。应征入伍的非宁德籍在校大学生,享受征集地所有优抚政策,退伍后回高校复学毕业且在宁德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就业地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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