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申请增设新专业,必须调研该专业近三年的就业率,而且必须有足够的开办经费。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基本条件(试行)》已由省教育厅草拟并公开征求修改意见与建议。
试行《条件》要求,学校申请增设新专业,需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省内外高校开展拟设专业或相近专业近三年的就业率和就业状况调研,作为增设专业的重 要依据;需深入行业、企业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对新办专业面向的就业岗位及岗位群进行研究和分析,与相关行业、企业联合进行了专业论证,共同制定了人才培养 标准和培养方案。
学校申请增设新专业,需建立一支数量和结构能满足教学需要的专业教学团队,其中本科专业应有1名及以上本专业教授的专任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有 3名及以上本专业副教授的专任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专科专业应有2名及以上本专业副教授的“双师型”专任教师作为专业带头人,有2名及以上本专业讲师的“双 师型”专任教师作为骨干教师,聘请3名及以上行业、企业一线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此外,学校申请增设新专业,需在向省教育厅申报专业前下拨足额的专业开办经费支持专业筹建工作,确保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图书资料满足教学工 作需要,其中本科专业开办经费至少200万元(其中工学类专业300万元),专科专业开办经费至少100万元(其中工学类专业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