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完志愿不再更改后,应点击“提交征集志愿”按钮,提交所填报的志愿给院校审核。原则上招生院校须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核,考生可以在“填报征集志愿”页面查看审核结果。若院校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改志愿,并再次提交给院校审核。未提交或院校审核不通过的志愿为无效志愿,不能参与投档和录取。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院校审核通过,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各招生院校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管理,严禁代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及修改考生志愿。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
5.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同其他考生同样填报。但参加征集志愿院校相关科类未完成的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增量计划,仅限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四、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
(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8月3日19:00前,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5日12:00录取结束。8月4-5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
(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投档采用梯度志愿投档方式。
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粤招办〔2020〕15号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以省统考三科总分(外语专业为省统考二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同一专业不同教学点的多个专业按1个专业,下同)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2.投档志愿顺序:按以上投档录取原则,先对考生填报的第一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待第一院校志愿投出的考生审核录取完毕后,若有院校专业存在缺额计划,再按以上投档原则,对未录取考生的第二院校志愿进行补档录取;第二院校志愿投出考生审核录取结束后,若还有院校专业存在缺额计划,则按以上投档原则,对未录取考生的第三院校志愿进行补档录取。
原则上,每一次院校志愿投档时,先按院校专业缺额计划投全部参加了征集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再按院校建档立卡缺额计划投参加了征集志愿并符合录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五、工作要求
各本科插班生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职尽责,要按时、高效、严谨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我省2020年本科插班生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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