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2:00,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相应的提前批院校(专业)志愿,并在网上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8月13日12:00)截止后的1小时内(8月13日12:00-13: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可以有两次取消确认、再修改后确认的机会。取消志愿确认后重新修改的志愿,必须再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已填报或修改的志愿无效。8月13日下午组织高校录取,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投档依据。
四、征集志愿录取办法
按照院校征集计划1:1的比例对院校进行投档,其中,军检院校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公安院校和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提前批各类别征集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完毕后,若有院校因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被退档造成计划缺额,省招生办将视具体情况对院校缺额专业按征集志愿进行补档。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招生章程,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考试成绩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
(二)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提前批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信息无效。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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