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母亲被列“黑名单”
女儿出国留学受限
“法官,我想把借代某的钱赶快还了,你们快一点把我从那个‘黑名单’上撤下来吧……”7月2日,驻马店驿城区一被执行人刘某(女)很是着急。
原来,刘某向代某借款20万元,吴某为其担保,到了还款日期却拒不还款。经法院审理,判令刘某限期还款,吴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刘某以法院判决不公为由拒绝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称“我就只负责借,钱都不是我用的,我不还”。
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讲明法院执行流程,让其限期申报名下财产。但刘某态度蛮横,拒不申报。执行人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近日,刘某的女儿准备高中出国留学,前期出国准备的事宜都已做好,最后一关申请学校要求父母出具诚信记录证明,否则不予录取。这下,刘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联系了执行法官,将执行款交至法院。
【案例 】
怕儿子考公务员受阻
失信人主动还款
7月9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纪鹏飞接到了被执行人方磊(化名)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表示,要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这让他颇感意外。
3年前,方磊先后两次从刘强(化名)那里购买化肥,欠下19.3万元货款迟迟不还。2017年底,法院审理后判决方磊向刘强支付货款及利息。进入执行阶段后,纪鹏飞多次联系方磊,方磊嘴上表示会还款,却一直未还款。
纪鹏飞通过银行、房管局、车管所查询均未查到方磊的财产线索。随后,法院向方磊送达了报告财产令,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报告财产情况,方磊仍置之不理。
2018年5月,法院将方磊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向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
那么,方磊为啥在近期有了这么大的转变呢?在谈话中,纪鹏飞了解到,方磊的儿子刚刚大学毕业,目前正在备考公务员。因担心自己上了失信“黑名单”影响儿子考公务员,方磊决定尽快偿还欠款。最终,方磊将19.3万元货款及利息一次性全部支付,该案得以执结。
【法官】
失信被执行人子女的学费
包含申请人被拖欠的费用
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据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一位有着多年经验的一线执行法官介绍,虽然目前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进行普通学校入学的限制,但各个地方学校的联合惩戒机制不尽相同,“不过,从构建社会诚信大格局的整体来说,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的相关限制,恰恰是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保护,因为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上学的费用,很大程度上就包含申请人被拖欠的费用。”
这名法官同时也表示,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限制的做法,在社会实践中,是受到大多数人支持和响应的。
有法院业内人士也指出,随着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和完善,随着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一些高等院校,特别是一些重点院校及军事类院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比较严格,考生很有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失信行为而无法被心仪的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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