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扩招院校应组织拟录取的高考补报名考生(考生号第9、10位为“91”)的体检工作,在报送扩招录取信息时须一并上报相关考生体检结论信息。
高职扩招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扩招计划和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经高职扩招录取后,不再具有统招录取资格。
(二)优惠政策
高职扩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7月22日前,高职扩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7月26日前,高职扩招院校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数据报送系统”,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扩招录取通知书。
3.7月29日前,高职扩招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五、组织保障
1.加强扩招组织领导。本次高职扩招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要加强对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要统筹落实好高职扩招与统一高考工作任务,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招生院校纪检部门须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扩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扩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3.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4.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本地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切实做好志愿填报、信息发布等工作,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各项考试招生及有关政策。
六、其他事项
根据我省高职扩招工作安排,在今年10—11月还将专门组织面向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人员的高职扩招报名和专项考试录取,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自行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有关实施办法另文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