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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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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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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fj009 2013-03-07
17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我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维护考生权益,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8

办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软件大道89-1号(福州软件园内)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三年制

学院概况: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并可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学历文凭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位于风景秀丽,人才集聚,科技发达,软件企业众多,素有东南硅谷之称的福州软件园内。校区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教学设施现代先进,实验室、实训设施完备;建成了安全、稳定的教科网校园网络;建有图书室、阅览室,并与省内各大高校及著名图书馆联网,共享图书资料和资源。学院办学特色鲜明,资源优势明显,依托软件园区产业,逐渐形成了以软件、动漫、艺术设计类专业为特色,经管、商贸、艺术、外语、信息多学科协调发展。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4000多人。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教育厅、各省高招办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录取要求

第六条 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执行。室内设计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图形图像制作专业要求色觉正常;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口齿清楚,发音器官无缺陷。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近似的专业录取。

第七条 考生报考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方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不语种限。

第八条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无限制。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和高职单招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同类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不设立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各省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在福建省内,我院各个批次录取时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适当进行降分录取,最低可降50分。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福建省考生,专业成绩以福建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录取按福建省高招办《2010年福建省艺术类招生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学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第十六条 学费标准:普通专业6000/年,软件高职专业9000/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 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五章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享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十九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第六章录取查询及监督

第二十条 我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招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一条 学院坚决贯彻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六公开”,“六不准”阳光工程,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有关部门与社会监督。

第七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591-83843281/83843291

传真:0591-83843281

E-MAILfzsvtc@126.com

学院网站:http://www.fzrjxy.com

招生办联系方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

邮编:350003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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