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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强基计划招生,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立报国大志,做强国大事”为人生追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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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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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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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艺术类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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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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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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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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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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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中山大学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以“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为人才培养目标,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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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简章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