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设计学类)
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按设计学类招生,录取新生进校后分专业。
(一)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二)录取办法
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
二、表演(服装表演、广告模特)
(一)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二)报考条件
1.无色盲、色弱者;
2.女生不低于165cm(含165cm),男生不低于173cm(含173cm);
3.考生考试自备分体式泳装;
4.素颜(不得佩戴有色隐形眼镜)、束发并露出发际线;
5.生源所在省份有统考要求的,需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校考科目
初试:形体测试;
复试:专业测试、才艺表演、口试。
专业总分200分。
(四)录取办法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换算值(高考文化成绩÷省艺术本科文化课合格线)、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层次类别
本科、文理兼招。
(二)报考条件
1.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
2.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1cm,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1cm;
3.生源所在省份有统考要求的,需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三)校考科目
初试:指定稿件播读;
复试:话题评述。
专业总分200分。
(四)录取办法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