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福建省首批创办的独立学院,并于2003年底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并已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近年来,学院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目前设有25个本科专业,是一所涵盖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的多科性大学,拥有在校本科生8000多人,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学院充分发挥独立学院的灵活办学机制,以生为本,因材施教,不断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搭建了“德、博、雅”通识教育平台;通过“双课堂联动”教学模式、“五训一体”实践教学、“六个一”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训练等,构建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坚持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导向,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应用能力。现有3项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3项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7门省级精品课程、2项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64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与100多家单位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积极为学生实习实训提供广阔的平台。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崭露头角,屡次在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得佳绩。
学院倡导开放式办学理念,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不断加强与境内外高校的交流和合作。2008年以来,先后与台湾暨南国际大学、世新大学、东海大学等多所高校建立友好交流与合作关系,已选派六批师生赴台研修学习。学院积极推进“双百工程”(百名名师、百名实务专家进校园),邀请清华、北大、复旦等“985”院校以及境外著名专家学者讲学。
二、招生专业
面向普通高中招生专业 |
面向中职招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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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学费 |
学制 |
招生专业 |
学费 |
学制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6000/年 |
四年 |
电子信息 工程 |
16000/年 |
四年 |
日语 |
16000/年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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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费按福建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奖助学政策
1、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3、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单项奖、学习单项奖、体育单项奖、文艺单项奖和学术科技单项奖。
4、设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毕业生创业基金”,每年出资100万元支持和鼓励毕业生的创业活动。
四、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卧龙山 邮政编码:350015
招生网页: www.fdygxy.cn 招生邮箱:ygxyzsb@fzu.edu.cn
新浪微博:@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传真):0596-8396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