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为了弘扬五四精神,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加强教职工的相互沟通交流,激励新时代教职工积极向上的工作生活态度,以更加崭新的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去。经研究,学院工会决定组织红五月教职工合唱比赛。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唱队的组成
参赛人员面向全院教职工,因各工会小组人数不等,现将工会小组进行整合成以下七支代表队:
第一代表队:由第一工会小组(院办、人事处、财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校友会)、第二工会小组(教务处)、第十一工会小组(军体部)和财贸校区工会小组组成
第二代表队:由第三工会小组(监察室、党工部、学工处、团委、招就办)、第四工会小组(后勤处、保卫处)和第五工会小组(图书馆、继续教育中心、基建办)组成
第三代表队:第六工会小组(经济贸易系)
第四代表队:第七工会小组(信息技术系)
第五代表队:第八工会小组(工商管理系)
第六代表队:第九工会小组(外语系)
第七代表队:第十工会小组(人文艺术系)
二、合唱节目要求
1.合唱的内容与形式应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弘扬伟大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院教职工,坚持思想与艺术相结合。
2.演唱的曲目要求大合唱作品,鼓励尝试二声部以上的多声部合唱作品,体现时代特征,突出红五月主题。
3.演唱歌曲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4.合唱队人数不少于30人,指挥1人。可选择伴奏带,也可选择钢琴伴奏合唱。
5.合唱团要求服装整齐,队形有变化,可根据歌曲内容与风格编排适当动作和表演。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4年5月14日下午14:00 学院青春广场
四、评委及评分
评 委由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组成。比赛根据音乐基础能力(音准、节奏、速度、力度)、声音技巧(音色、音质、声音统一、平衡)、艺术表现(作品风格、结构、韵 律、色彩表现的完整性和艺术感染力)等综合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专业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即是专业评委得分,占总比分的70%。大众评委现场举牌,以打钩和打叉牌子显示大众评委得分,占总比分的30%。
五、其他事项
1.各代表队应认真按照合唱节目要求进行组织排练,鼓励全体教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并于2014年5月9日前将曲目报送表(见附件1)及音乐伴奏带报至工会蔡雅芬委员处,联系电话:0591-88020013,邮箱:657512873@qq.com。
2.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两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四名,奖金各1000元。
附件1 福建外经贸学院教职工合唱曲目报送表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4年3月28日
附件1
福建外经贸学院教职工合唱曲目报送表
参赛 队伍 |
参赛 人数 |
曲目 名称 |
指挥 |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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