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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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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医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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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fj040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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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厦门医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厦门医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6】73号 ))

  学院代码:12631(全国代码)

  学院地址:厦门市集美区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厦门医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毕业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学历相应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列》,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学院简介

  厦门医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始建于鼓浪屿救世医院于1898年设立的医学专门学校,已有118年办学历史。学院由校本部和两所附属医院组成。附属厦门市第二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附属口腔医院为三级专科医院,有口腔综合治疗机222台。建校迄今,先后为国家培养了3万余名医药卫生技术人才。近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9%以上。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1人,其中具有博士(106人)、硕士(154人)学位的占81.0%,具有教授(68人)、副教授(84人)职务的占47.4%,具有双师素质(161人)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2%。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百千万人才1人、省高校杰出青年研究人才1人、省职业教育学科带头人2人、厦门市首批特聘台湾专家1人、台湾专任教师4人。

  校本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7亿元,生均超过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43.1万册,生均85.8册,电子图书22.6万。

  学院扎实加强内涵建设,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院将坚持“培养社会需要人才、成就学生美好未来”的办学宗旨,坚持“育人是第一要务、质量是第一追求、就业是第一指标、安稳是第一责任”的办学方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服务理念,努力将学校建成学生满意、行业尊重、产业欢迎的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

  三、招生计划:

  2016年我院高职招考面向中职医药卫生类招生,招收专业有:护理、助产、口腔医学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

  “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福建招生资讯·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录取条件:

  1、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5号)文件要求执行。

  2、护理、助产专业只录取中职期间就读专业为护理和(或)助产专业学生,其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医学美容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优先录取中职期间就读专业为护理和(或)助产专业学生;其他专业不作限制。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身体复检,发现有不符合相应专业体检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6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常规志愿录取原则相同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均为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我院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考成绩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投档分(考生的文考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75%,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2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课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学历文凭和学院奖、助学金设置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特殊困难补助金。

  、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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