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及地址
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厦门市岩前路8号
二、办学层次及类型
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2009年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专业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护理
口腔医学技术 卫生信息管理
眼视光技术 生物制药技术 药物制剂技术
四、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2009年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总计划招生800名。
临床医学:福建30 安徽5 河南15 广西5 云南5
口腔医学:福建90(其中高职单招60) 河南10
护 理:福建300(其中高职单招60),文60、理240
口腔医学技术:60
眼视光技术:福建70
生物制药技术:福建70 药物制剂技术:福建70
卫生信息管理:福建60(其中文20) 安徽 文5 江西 文5
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五、外语要求及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均招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护理专业学生入校后将进行英语考试,结合高考英语成绩选拔60名修读英语护理方向。(有英语口试成绩优先)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专业不受限者均可报考。
七、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每生6000元/年,住宿费每生1100元/年。有关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局、福建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办理。
八、录取原则
1、按专业级差进行预录取,1-2志愿级差5分,其余志愿不设级差。
2、以招生录取系统设定摸板自动分配专业,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低分退档,最低基准分相同时,原始分高的优先录取。
3、同等条件下有特长、英语分数高者优先。
九、学历证书
学生在校期间按教学计划学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年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学校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申诉电话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纪检委共同组成的招生工作组,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招生工作。申诉电话:纪检委2981230
十一、、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岩前路8号
邮政编码:361008
咨询电话:0592--2103757、5953808(教务处)、2022885(值班室)、2103085(办公室)、2070806(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