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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推免招生章程

fj040 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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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推免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岩前路8号(邮编361008)

三、招生层次:全日制  高职高专

四、办学类型:公办  高职高专

五、招生计划: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见附件一)

六、学    制:三年。

七、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学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招生办法

1、我校中职推免试点招生流程、录取结果查询等均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方式:

(1)直接录取:根据省教育厅闽教职成〔2012〕11号文件规定,各中职学校中凡参加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大赛(须为所学专业核心技能)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直接录取至相应专业;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别大学生运动会获得个人前八名及以上或集体第三名及以上者,可作为特长生直接录取至相应专业。

(2)择优录取:学业成绩若在学校排名前20%以内(即中职应届毕业生在第一、第二学年,其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20%以内)未获直接录取学生实行分专业对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并评分(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学生需缴纳相应测试费用),实施择优录取(学生素质评分占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按照总评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若评分相同,考生在校期间所获表彰级别高的优先。学生素质评分标准依照《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届中职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素质评分标准》。

十、招生录取监督措施及申诉渠道:

1、由推免工作监察小组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关注并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违背招生章程的现象和举报案件;

3、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4、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5、接受来自社会和全院师生的监督,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6、学校将通过电话、群众来信等申诉方式,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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