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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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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 高校类型: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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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fj041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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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学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家高校与阿里巴巴合作成立“阿里巴巴大数据学院”,全国首家高校与微软合作成立“微软创新学院”,全国首家高校与百度合作成立“百度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与中欧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荷兰)、福州隆祥航空产业园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中欧航空学院”。

为保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福建省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类型、学校地点

1.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制:三年

5.学校校址: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

第二条 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女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1、身高范围: 女生:165cm-175cm;男生:175cm-185cm。2、体重(单位:kg)范围:女生:(身高厘米数-110)×80%-(身高厘米数-110)×110%,男生:(身高厘米数-105)×90%—(身高厘米数-105)×110%。3、其他:五官端正(女生面容姣好、气质佳),形体匀称挺拔,无O型腿,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面部及其他皮肤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三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计划:2021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2.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第四条 录取工作

(一)高职(专科)批普通类按照各省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办法开展录取工作。福建省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

(二)在招生中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三)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学校网站查询。

(四)学校在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教学。

第六条 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三)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七条 奖学助学办法

(一)奖助学金: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学文件办理,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4500元(特别困难)和2800元(一般困难)两档;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约有28%的学生可获800-2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八条 学历证书

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附则

(一)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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