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精神和高校招生实施 “阳光工程”的要求,做好2013年中职推免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漳州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中职推免招生工作。
第二条 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学校中职推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110,层次:高职)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时,统一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市区)。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2013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中职推免的专业有:电子工艺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
第六条 2013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中职推免招生计划属于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均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教育考试院(网址:www.eeafj.cn)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七条 中职推免试点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第四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录取原则及办法
第十一条 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采取中职推荐、择优录取、免试入读的原则录取考生。推免工作具体流程、时间安排、录取结果查询等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号)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参加推荐免试毕业生的必须是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且符合《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2号)中的“二、推荐免试毕业生的条件”。
第十三条 按推荐生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办法: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确定参加专业测试考生名单(名单通过学院招生网公布zsb.zcvc.cn)。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录取:
1. 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高职专业一致者;
2. 考生在校期间所获专业技能竞赛级别高者;
3. 考生在校期间所获表彰级别高者;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中职推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生需要缴纳相应的测试费用。测试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确定后将在学院招生网公布zsb.zcvc.cn。
第十五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七条 推免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省物价局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费。推免招生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020元。学费和住宿费的清退办法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出台的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认真学习并顺利完成学业,我院按规定从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同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的途径。
第十九条 联系电话
招生办0596-2028007、0596-2030381,传真:0596-2028381
申诉电话:0596-2525690
学院网址:http://www.zcvc.cn/
学院招生网:http://zsb.zcvc.cn/
E-mail:zczyzsb@163.com
招生办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10号 邮编:363000
录取结果查询: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