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峡高考门户网站——福建高考网

福州理工学院

185879人关注
福州理工学院:民办学校 高校类型:理工类
官方微信
公众号
官方企
业微信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录取章程

fj057 2013-03-26
17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单招、高职高专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校名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73),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大专文凭的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08号。办学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9号,邮编350014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2011年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均经福建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五条 福建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2011年制定的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招生性别比例不限;语言类专业要求英语,其他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不限。

第七条  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

第九条  学院招生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承认省招办的加分和降分录取规定。福建省生源可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享受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最低下降50分的特殊照顾政策。

学院根据投档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考生,并设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按“分数优先”模式随机投到计划未完成专业。

第十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二条  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福建省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优秀生奖学金、“海峡慈善教育基金”、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贫困家庭学生根据相关规定享受 “政府助学奖学金”。

第十四条  在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并将其退回户口所在地。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咨询电话:0591-22850699 

学院网址:www.hxcollege.com

招生办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9         

邮编:350014

录取结果查询:学院网站

第六章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O一一年四月十

热门关注: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章程
上一篇: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下一篇: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今讲高考升学

账号密码登录

注册
其他登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