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史类、理工类“平行志愿”改革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高招,体育类、艺术类也将实行“平行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都实行网上填报。日前,省教育厅公布了今年高招的相关实施办法。
体育
体育类所有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分别设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5个(A、B、C、D、E)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填报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的考生,文考成绩和体育统考成绩均须达到相应的省定体育类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本科批或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的考生,体育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定体育类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线,文考成绩须不低于省定体育类本科或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
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均按照综合分排序,确定出其在群体中的位次。综合分相同时,文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体育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考生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原则上,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考生享受的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可以直接并入文考总分后(非固定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只有在符合加分条件时才并入文考总分),再按照相应专业类别的折算方法折算出综合分。
艺术
艺术类的所有批次,即艺术类单独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分单独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录取。
为了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本科批特将院校(专业)分成A、B、C三种类型,分别组织实施投档与录取:A类型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B类型为录取时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C类型为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后使用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与录取时按照A类型、B类型到C类型的顺序分别进行。
除单独提前批外,艺术类其他各批次(包括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类别招生,即将艺术类(分文科、理科)各专业分为11个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投档与录取(考生排序规则可登陆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分)折算方法:
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6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40%。
书法、艺术教育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50%。
美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音乐、舞蹈、音乐学(南音方向)、摄影、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70%。
投档比例:
单独提前批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
本科批:(1)A类型在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2)B类型在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生源中,原则上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投档。(3)C类型可由院校根据校考合格考生情况和实际招生计划数提出合理的投档比例,但最大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招生计划的1:1.2,经福建省高招办同意后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高职(专科)批原则上按院校实际招生计划的1:1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