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目的 教育实习是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具有师范特性的综合实践课程,它对确保师范生的培养规格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教育实习是将学生所学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运用于教学的一门实践性课程。它是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提高教育实习效能,确保教育实习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在原教育实习管理体制基础上,对多年来实行的一个学校接纳一个专业实习生的实习办法,进行调整和改革,通过调整改革可解决目前教育实习难的矛盾,节省人力、物力,科学管理,严密组织,顺利安排教育实习工作,达到提高教育实习效能之目的。
三、教育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为加强领导,学院成立实习指导委员会,由主管教学的院长担任主任,教务处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各系部主任、各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科。
2. 各系要高度重视实习工作,要提前联系,及时动员,严密组织,严格指导,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确保实习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
3. 各部门大力支持实习工作。凡是涉及到与本部门有关实习的事情,要主动热情,密切配合,及时处理和解决。
四、教育实习模式 以学院和实习基地学校为主,实行教务处统筹安排,各系参与管理,联合组队下点实习与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实习学生必须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并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把好试讲关,完成实习中所分配的课内外所有任务,不得无故缺席,擅自离岗,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五、教育实习时间与地点 教育实习全过程分为微格教学训练、实习准备阶段(校内1周)、实习阶段(校外6周)、总结阶段(校内1周)共四个阶段。校内阶段(微格教学训练、实习准备)学生一律参加本系组织的实习活动。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变动实习地点的,须经系和教务处批准。实习整个过程8周。实习时间为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2月16日。其中在实习基地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2月9日,请各实习单位在10月长假结束后的第一周确定实习进度并告知我院实习队。实习地点以福州教育学院教育教学实践基地为主。
六、实习内容
教育实习的主要任务包括:1.教学工作实习;2.班主任工作实习。(具体内容见各系部具体实习内容及要求)
实习生必须如实认真填写《福州教育学院学生实习手册》,要求:使用黑色水笔;师范类学生需完成实习日记16篇,教师指导记录8篇。
七、实习带队教师安排
原则上以教育心理学教师为带队教师,各系部可遴选热心教育实践工作有较强责
实习结束前各实习点应以学科为单位开实习汇报课至少一节。
八、实习成绩评定
(一)实习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凡超过一周的专业实习均要进行成绩考核,作为一门课程单独评定,并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
1.实习实训成绩由课堂教学评价、总结或报告、表现等方面的考核结果组成,指导教师综合这三方面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专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优(85~100分,占实习生总数20%)、良(70~84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四级记分制。
2.专业实习成绩考核的标准:
优秀(85-100分):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总结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所学理论对某些问题加以分析,并有独到见解;实习无违纪行为。
良好(70-84分):达到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总结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的概括;实习无违纪行为。
及格(60-69分):达到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但不够圆满,能完成实习总结,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实习中基本无违纪行为。
不及格(60分以下):未达到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中有违纪现象,实习总结马马虎虎或有明显错误。
3.实习成绩由系(部)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初评,写出评语和评分,最后由各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审定,其中“优秀”等第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20%。
4.专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按时毕业。
A.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判定实习成绩无效,不得按时毕业:
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严重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福州教育学院行为规范,不遵守《实习生守则》,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者;
经查实未能如实填写《福州教育学院实习生手册》者;
B.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判定实习成绩不合格,不得按时毕业:
请假超过2周(含二周)十个工作日者;
无正当理由旷课、旷工超过一周(5个工作日)者;
实习日记、实习教师指导情况登记表不足要求的一半者。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得评优:
请假超过1周(含一周,五个工作日)至2周以内,
无正当理由旷课、旷工3个工作日者;
实习日记、实习教师指导情况登记表不足要求的三分之二者。
(二)实习结束需缴交的材料:
《福州教育学院实习生手册》、《实习生成绩评定表》(需密封);
师范类实习生还需缴交
1. 实习课表一份;
2. 专业教案10篇,班会设计1篇;
3. 调查报告或小学生典型案例分析1份。
联系人:教务处副主任陈伟,办公室电话23510082,手机13809504592;
初教系副主任杨晓勤,联系电话13405961781;
外语系主任何少娴,联系电话13859015899;
计算机系主任李瑞兴,联系电话13799319736。
福州教育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