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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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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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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fj082 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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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学校全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计划内统招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制:3年

   网      址:http://www.qzit.edu.cn/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55号(客运中心站旁)

晋江新校区:福建省晋江市内坑镇大学路(占地500亩,晋江高铁站旁)

注:晋江新校区于2009年开始全面投建,已部分师生入驻,预计2012秋季完成主体搬迁工作,2012级新生第一学期在主校区就读,第二学期始在新校区就读。

二、院、系及专业设置

我校共29个招生专业,2012年有22个专业分成8个大类实行“大类招生+模块化教学”的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再选择具体专业方向,企业专班(订单式培养)也将在选方向时切入,优先双向选择。根据企业专班需求特点,结合学生自愿报名,部分企业专班将在第五学期暑假开班。

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车辆工程系:汽车类(含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4个专业);

电子信息类(含通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个专业);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建筑设计系:建筑设计类(含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2个专业);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

数字传媒系:计算机类(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2个专业);

计算机类(设计传媒类,含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影视制作方向)2个专业);

广告设计与制作;

   经  系:会计;工商管理类(含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阿里巴巴特色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4个专业);

   系:旅游管理类(含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旅游英语3个专业);物流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

应用外语系:经济贸易类(含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应用英语3个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一、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归口教务处),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制订和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负责网上录取工作。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招生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督察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

 监督、投诉电话:0595-22545888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一、2012年我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2550名(福建、山西、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其中福建2263名,分布在高职高专批、高职单招批、艺术专科批,省外287名。分批次、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的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二、符合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男女比例不限。因为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汽车类、建筑设计类、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四章 收费标准

1、学费:汽车类、机械制作与自动化专业7500元/学年;

其他专业7000元/学年(闽价费[2010]211号文批复)

  2、住宿费:1200元/学年·人(闽价费[2009]333号文批复)

  3、书籍资料费等代办费用:预收(以新生入学指南为准)

毕业前结算,多还少补。

  4、退学学生的退费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奖、助学金设置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为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还设立了学习奖(24项)、职业技能奖(53项)、科技文化奖、三好学生奖、创品牌奖、素质教育奖、群体竞赛奖、个人毅力奖、马拉松奖等20余类奖学金。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了百万爱心工程、勤工助学中心等助学体系。

  

 

第六章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省外投档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

3、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外语语种:我院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5、考生录取结果以收到的录取通知书或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七章  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1、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颁发办法:在校学习期满,修完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由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坪山路255号(邮编:362000)

       招办电话:0595-22500777、22555207、15359596963

       监督电话:0595-22545888

           真:0595-22548001

           箱:qzlg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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