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退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1、2017年我院面向福建省内招生,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 2、面向省外招生的计划数以各省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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