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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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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的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我校2021级新生交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学费
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一。
(二)住宿费
各类学生宿舍收费标准见附件二,报到时主校区、浔东校区按750元/学年预收,艺术学院按1000元/学年预收,入校后按实际标准结算,多退少补。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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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收费标准
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我校2020年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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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学生缴费事宜的通知
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