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西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会议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单独招生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卢涛 副组长:柳福萍、左祖员、陶花龙、龚为民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寄通知书、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工作。
组长:李杰 成员:马艳、马龙
2.文化考务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文化考试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组长:揭芩 成员:龙路、胡海燕、郭洁
3.专业考务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专业考试内容、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专业评分标准制定、考试成绩保密保管等工作。
组长:黄立群 成员:钟赣生、吴婷、韩东来、陈军、周传勇、吴俊之
4.后勤、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负责考生安全、食宿、学院环保、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组长:钟希建 成员:陈礼溪等
5.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录取考试“阳光”实施。
组长:左祖员 成员:肖承军、谭慧玲、姚亮、王爱民、鲁律
学院招生、系室、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学院要求各工作小组认真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和我省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稳步推进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学院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计划:
根据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江西省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不超过普通高招计划的20%,为1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