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我院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建设几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特色专业群,带动全院教育发展水平整体提升,鼓励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从事教学和教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院决定进行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重点
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范围是:学院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围绕优质校建设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立项的重点是在优质校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方面能迈出重大改革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
二、申请程序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由各分院(部)、处(室)申报,院科研处审核后,向院学术委员会推荐。
三、评审原则
1. 各级评审部门均应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民主评议,按质取优,不徇私情,严禁作弊,宁缺勿滥,确保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质量。
2.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经过评审后得出评选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材料有:《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表》1式3份。
申请材料于10月27日前报送院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电子稿报送邮箱:1421815779@qq.com,联系电话:7062023
2017年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项目立项指南.doc
科研处
二O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