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西服装学院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江西服装学院,国标代码13418,学校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103号。
第三条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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