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专业
本专业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注重培养以保险学、金融学为理论基础,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交叉互融,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保险、金融专业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宽的知识面,有较强的知识更新和社会适应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适应保险、金融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能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基金管理公司、金融集团、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企业集团、社会保障机构等相关经济部门从事风险管理、投资分析、经营和精算等工作,也可在政府机关、学校、研究机构从事咨询、教学和科研等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保险学素养、“信敏廉毅”素质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秉承“信敏廉毅”校训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为扎实的金融学基本知识和保险学专业知识,熟悉保险业务技能,具备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金融集团、企业集团、事业及相关经济部门从事保险与金融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二、学制与授予学位
保险学专业标准学制 4 年。学生修满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后,发给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和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三、核心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金融统计学、管理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原理
专业主干课程:保险学、财产保险、再保险、寿险精算学、非寿险精算学、保险财务分析、人身保险、海上保险、保险核保与理赔、保险营销学、利息理论、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电子商务概论、商业银行管理
四、培养特色
(1)通才式的教育:紧扣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趋势,在大金融的框架下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和人文素养。
(2)应用型教育:紧扣保险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3)创业型教育:通过学生模拟创办和经营保险与金融机构以及举办和参加保险与金融模拟交易大赛,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4)1+X证书制度:通过三三制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深化课程思政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精算师、银行初级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