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考生专业档次为“合格”的,其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如下: 1、音乐学系:综合分=(专业成绩÷100)×50+(文化成绩÷750)×50 2、其他各系:综合分=(专业成绩÷100)×80+(文化成绩÷7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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