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层次:专科
专业名称:音乐表演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掌握音乐表演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能力,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文艺团体、演艺机构,基层文化馆站等单位,从事音乐表演、群众文化辅导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具备为不同风格的声乐或器乐伴奏的能力;
具备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策划与辅导能力;
具备较强的演唱或演奏、范唱或范奏能力;
具备一定的钢琴独奏、范奏能力;
掌握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具有较高的音乐作品鉴赏能力;
了解中西方各个时期的音乐风格、音乐流派及代表作品。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 核心课程
视唱练耳、合唱指挥、民歌、声乐表演(声乐)、器乐演奏(器乐)、即兴伴奏、钢琴基训、重奏(器乐)、合奏(器乐)等。
2. 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声乐表演、器乐演奏等实训。
在专业文艺团体、演艺机构、基层文化馆站等单位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歌唱演员、外国乐器演奏员、民族乐器演奏员、其他乐器演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