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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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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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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高中生招生简章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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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中职生招生简章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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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二报考要求
(一)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规定的有关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确认报考资格。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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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主招生章程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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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8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10号)、《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章程。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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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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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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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33年,是省属唯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29619人、全日制中职在校生4875人。学校前身是“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8年职业教育历史,1959-1963年和1978-1983年两段时期,曾开办本科职业教育。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