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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