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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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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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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gd059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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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 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 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8880013

第五条 学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奥体路 52 号

邮政编码:5106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 证书学院名称: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 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 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 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 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 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 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 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 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 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 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 (以地级市为单位)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 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 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 件。

第五章 招生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体育艺术表演

第十七条 招生计划:合计 16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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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学 制:5 年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二十条 实行网上预报名加院校网上审核后考生网上 确认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 考生需先在 2021 年 3 月 16-21 日进行网上 预报名并选定文化课考试地点,经我院网上审核后,于 2021 年 3 月 22-23 日进行网上确认。“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 招生报名系统”。 每个考生可报考 2 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 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体育 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诚信确认后,进入 《2021 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中逐项填报个人信息。符合报 考地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 “《报名资格审核表》”)。

第二十三条 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采集和上传个人相片,同 时上传以下考生资格审核材料 :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和母亲页(或监护 人页)、本人页,如有重复、缺少可省略)

(3)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 2021 年本校应 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 2021 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4)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 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 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

第二十四条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成功 上传个人资料后,要认真核实《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 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输信息,尤其应逐字核实考生 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考试地 点等信息;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术科考试信息。考 生上传的个人资料,将作为我院录取审核依据,个人资料上传不 完整者,将无法获取准考证。

第二十五条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负责。考生登录密码、密码保护和考生报考信息在报考信息确认 前都可以多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

第二十六条 报考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确认报 名”完成报名,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报名登记表》一经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录入错误 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报名号和个人登录密码,以便日后查询 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二十七条 凡考点选择“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的考 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 4 月 7-9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 件、出示“粤康码”、经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可 从系统下载打印)和考前 14 天健康申报表到我院(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奥体路 52 号)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文化考点选择其他考点的,体育术科考试费可在当天(4 月 11 日)考试完成后到我院招生就业办扫码缴纳。文化及体育 术科考试费缴费方式采用支付宝扫码缴费(缴费时请切记备 注好考生姓名),不接受现金缴费。收费标准按粤教考函 〔2021〕1 号文规定执行(文化考试费 75 元/生,体育术科 考试费 50 元/生)。

第七章 考试办法

第二十八条 文化课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 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相关高职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凡 报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 统一考试,并按要求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体育术科考试。考试时 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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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 3 科, 各科试卷卷面满分 150,三科总分 450 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 式。体育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 分及以上视为合格, 体育术科考试考核标准和要求由我院确定。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 定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术科考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报 省教育考试院。

第三十条 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 年 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 标准》要求执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

术科考试内容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由省教育考试院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 数线,在考生文化课上线和术科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 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合成) 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合成)总分相同时, 按照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体育术科成绩 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择优 录取。合成总分计算公式:总分=文化成绩×40%+体育术科 7 ×4.5×60%。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综合总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 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没有术科成绩的考生不能调剂到需 要术科成绩专业。

录取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录取程序透 明、公开。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并将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 我院将按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时间安排,确定及公示预录取考 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审核通过后的 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 布。正式录取后,学院不予调整专业。

第三十二条 术科考试成绩认定方式

(一)术科考试成绩为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组织的术 科考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我院不认可考生在其他院校考点获得的体育类术科考 试成绩。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我院将对新 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审 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体检要求

第三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 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 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 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五条 考生应无影响体育运动训练的疾病,且四肢健 全无明显残疾。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六条 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奖助措施按照教 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农村户口的录取新生 前三年减免学费(减免的金额以当年省物价局批复的学费收费标 准执行)。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八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九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五 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公室解释。

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 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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