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2017年本科、专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或者微信搜索“福建高考指南丨猎学网”
我们将第一时间发布25年福建高考切线、最新招生计划、高校当年录取投档分、高校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