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方可报名:
①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即按一年计算,无须连续居住。年的计算规则为:自然年,或每年报名时间截止日的过去一年。两年中累计住满18个月不可直接视作两年计算,需每年单独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中文或英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华侨考生须在上海、福建或广州报考点报名考试,北京和港澳地区报考点不受理华侨考生报考。
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2.报名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月31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邮政编码:200433,电话:(021)3536707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86215678,传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厦门市火炬二路269号,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5703107,传真(0592)5703106)。
广州: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市天河区广园东瘦狗岭路377号,邮政编码:510610,电话(020)87205925,传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 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 0370)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 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 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 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 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 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 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宝湖道3号宝湖花园商场223号铺(电话:2657 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 A铺 (电话:2618 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 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上环苏杭街69号25楼2501室,报名地址:香港上环苏杭街83号苏豪智选假日酒店38楼3号多功能厅),电话:(852) 2542 4811)
澳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电话:(853)28563033)
4.报名方式
2017年联合招生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下称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按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亲自前往到报名点现场确认的考生,经报名点同意后,可以委托亲属代为正式报名,代报者凭考生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考生电子相片文件以及其它报名数据到报名点现场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每个代报者只能代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时,须缴考生本人高中毕业证书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就读学校开具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正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报到时补缴高中毕业证书及最后一学期的成绩单)、身份证件副本(以上数据同时带备正本用以核对,其中学历证明和成绩单要收取正本,一经报名,所有收取的报名数据一律不再退还),并缴付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在香港、澳门各报名地点报名缴付港币/澳门币550元)。持外国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书(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
报名后因未能通过公安部门身份验证而不准考试者或未参加考试者,恕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5.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
①联合招生录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进行。考生按录取批次填报学校志愿,其中每个本科批次填报2所学校志愿,每个预科批次填报1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填报4个系科或专业志愿。
②报考全国联招学校的考生,亦可填报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各系科或专业志愿。
③报考艺术、体育院校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有关院校确定,考生本人应及早直接与要报考的院校联系。
④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学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中查知相关内容。
二、考试
1.考试科目类别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目类别满分为750分。
从2017年起,联合招生考试大纲有微调,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理科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文科考试大纲》(第2版)。各报名地点备有考试大纲出售,考生可径往索购。
2.考试时间
5月20日至21日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5月20日 (星期六) |
9﹕00-11﹕30 |
中文 |
13﹕30-15﹕30 |
英语 |
|
5月21日 (星期日) |
9﹕00-11﹕00 |
数学 |
13﹕00-15﹕00 |
物理、历史 |
|
16﹕00-18﹕00 |
化学、地理 |
3.考试地点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广州 由联招办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安排;
澳门 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4.答题方式
2017年联合招生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各科的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在答题卡各题目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严格按规定作答,考生在指定区域外作答不给分。
三、录取
7月初开始录取工作,由联招办组织,实行网上录取。录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预科和第二批预科的顺序进行,招生学校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择优录取新生。
被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并经学校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入学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进行管理,并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相同。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考生可在联招办网站(网址:http://www.ecogd.edu.cn)上查询成绩、录取情况,还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该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信息咨询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二月
附件: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专业目录
附件1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 联合招生专业列表
附件2 2017年联合招生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160所)
附件3 2017年联合招生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147所)
附件4 关于加强全国联招考生学历核查工作的公告
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 联合招生专业列表
|
序号 |
专业名称 |
类别 |
科类 |
学制 |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2 |
教育学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
3 |
学前教育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
4 |
体育教育 |
体育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5 |
汉语言文学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
6 |
汉语国际教育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
7 |
英语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
8 |
俄语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
9 |
日语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
10 |
音乐学 |
艺术类 |
文理兼类 |
4 |
|
11 |
美术学 |
艺术类 |
文史类 |
4 |
|
12 |
教育技术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13 |
历史学 |
普通类 |
文史类 |
4 |
|
1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15 |
物理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16 |
化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17 |
应用化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18 |
生物科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19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20 |
地理科学 |
普通类 |
文理兼类 |
4 |
|
|
21 |
心理学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
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普通类 |
理工农医类 |
4 |
2017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160所)
2016年12月28日 来源: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北京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清华大学 |
北京交通大学 |
北京工业大学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北京理工大学 |
北京科技大学 |
北京化工大学 |
北京服装学院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农业大学 |
北京林业大学 |
首都医科大学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 |
首都师范大学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北京语言大学 |
中国传媒大学 |
中央财经大学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外交学院 |
北京体育大学 |
中央音乐学院 |
中国音乐学院 |
中央美术学院 |
中央戏剧学院 |
中国戏曲学院 |
北京电影学院 |
北京舞蹈学院 |
中央民族大学 |
中国政法大学 |
华北电力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北京大学医学部 |
南开大学 |
天津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天津医科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天津音乐学院 |
天津美术学院 |
辽宁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中国医科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 |
沈阳音乐学院 |
吉林大学 |
东北师范大学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东北农业大学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复旦大学 |
同济大学 |
上海交通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上海理工大学 |
上海海事大学 |
东华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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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上海音乐学院 |
上海戏剧学院 |
上海大学 |
上海纽约大学 |
南京大学 |
苏州大学 |
东南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河海大学 |
江南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中国药科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南京艺术学院 |
西交利物浦大学 |
浙江大学 |
浙江工业大学 |
温州医科大学 |
中国美术学院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温州肯恩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合肥工业大学 |
厦门大学 |
福州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山东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济南大学 |
青岛大学 |
郑州大学 |
武汉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湖北美术学院 |
武汉音乐学院 |
湖南大学 |
中南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中山大学 |
暨南大学 |
汕头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广州医科大学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广州美术学院 |
星海音乐学院 |
深圳大学 |
广州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南方医科大学 |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
广西大学 |
广西艺术学院 |
海南大学 |
重庆大学 |
西南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四川美术学院 |
四川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四川音乐学院 |
贵州大学 |
云南大学 |
云南艺术学院 |
西北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长安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西安音乐学院 |
西安美术学院 |
兰州大学 |
2017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147所)
2016年12月28日 来源: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
北方工业大学 |
首都体育学院 |
中华女子学院 |
北京联合大学 |
天津科技大学 |
天津工业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 |
天津体育学院 |
河北中医学院 |
山西大学 |
山西财经大学 |
山西中医学院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
大连工业大学 |
锦州医科大学 |
大连医科大学 |
辽宁中医药大学 |
沈阳药科大学 |
渤海大学 |
沈阳体育学院 |
沈阳大学 |
大连民族大学 |
长春中医药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哈尔滨商业大学 |
哈尔滨体育学院 |
上海师范大学 |
上海体育学院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上海杉达学院(民办) |
上海政法学院 |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民办) |
南京林业大学 |
南京医科大学 |
徐州医科大学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扬州大学 |
南京审计学院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浙江理工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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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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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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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外国语学院 |
安徽医科大学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安徽师范大学 |
|
福建农林大学 |
福建医科大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
福建师范大学 |
闽南师范大学 |
南昌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江西理工大学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江西中医药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井冈山大学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齐鲁工业大学 |
泰山医学院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山东师范大学 |
山东交通学院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长江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湖北大学 |
武汉体育学院 |
中南民族大学 |
三峡大学 |
湘潭大学 |
吉首大学 |
湖南科技大学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南华大学 |
广东海洋大学 |
广东医科大学 |
广东药科大学 |
韶关学院 |
韩山师范学院 |
肇庆学院 |
广州体育学院 |
广东财经大学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五邑大学 |
广东金融学院 |
东莞理工学院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广东东软学院(民办) |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独立学院) |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独立学院)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独立学院)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独立学院) |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独立学院) |
广东科技学院(民办)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桂林医学院 |
广西师范大学 |
广西师范学院 |
南宁学院(民办) |
钦州学院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广西外国语学院(民办) |
三亚学院(民办) |
重庆邮电大学 |
重庆交通大学 |
重庆医科大学 |
重庆师范大学 |
重庆工商大学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四川师范大学 |
成都体育学院 |
西南民族大学 |
昆明理工大学 |
昆明医科大学 |
云南中医学院 |
云南师范大学 |
云南财经大学 |
云南民族大学 |
西安石油大学 |
西安工程大学 |
陕西中医药大学 |
延安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关于加强全国联招考生学历核查工作的公告
2017年05月05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
http://www.gatzs.com.cn/gatzs/pz/hongkong/201705/20170505/1601454829.html
为严肃打击伪造学历现象,切实维护全国联招考试的公平公正,经请示教育部同意,现就加强全国联招考生学历核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对于持国内高中学历报考的考生,我办将联合学校所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核查学历真实性。经核实确为学历造假的:取消考试资格,不予派发准考证;如已参加考试的,则取消考试成绩;如已录取的,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持国外高中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在全国联招录取前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正本(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明)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高中毕业证书(毕业证明)所做的证明书或认证书(中文版或英文版)。各考区在派发准考证时,将要求考生签署高中学历认证《承诺书》(样式见附件)。请相关考生予以配合,拒绝签署《承诺书》者,考区有权不予派发准考证。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校
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