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2013年我校继续在黑龙江省面向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工校、企业和社会单独招生。望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有关政策
1.单独招生在省教育厅、省招生办领导下,由鸡西大学具体负责实施。
2.学制三年,收费标准和普通高考学生完全一样。学费见一览表,宿费600元/年/生,分年交纳,三年书费700元(多退少补)。
3.学生毕业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学生一样待遇。由教育部颁发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报到证。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年龄在17周岁~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符合高等学校新生入学标准。
三、照顾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实行降分录取:
1.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考生。
3.俄语语种考生。
4.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手续:凡符合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校参加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3月27日。
3.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报名工作程序
1. 信息采集。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分为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和人工录入。考生本人对照《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清晰、准确填写《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考生本人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 信息核对。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后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如有错误,及时更改。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满分450分。
七、录取规则
根据单独招生计划按考试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工作。预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省招生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签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