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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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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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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吉林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jl008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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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林化工学院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吉林化工学院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路)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制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高职专业: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航空电子设备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民航特种车辆维修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show/5300639.html

一、招生规模
吉林化工学院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0名(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40名),具体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打印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5年4月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jlict.edu.cn的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方式进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学校或院部复试时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二)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我校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科)7000元/年,理科6500元/年。我校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待物价局审批后,另行通知。
(三)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及招生有关动态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请考生关注我校网站http://yjs.jlict.edu.cn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承德街45号
邮政编码:132022
E-mail:yjsc@jlict.edu.cn
联系电话:0432-63081600、0432-63081008
联系传真:0432-63083551
联系人:赵老师、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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