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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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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普通本科 高校类型: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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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理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ln005 2017-12-11
20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理工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允许学习年限为36年;专升本专业标准学制为2年,允许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4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1858万元,图书12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除“英语”专业只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外,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动画专业。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2901

安全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

理工

工学

130504

产品设计

4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080207

车辆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4

理工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

理工

管理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理学

130310

动画

4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050202

俄语

4

文史

文学

030101K

法学

4

文史

法学

080409T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文理兼

管理学

120701

工业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205

工业设计

4

理工

工学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理工

理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理工

经济学

070301

化学

4

理工

理学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4

理工

工学

082502

环境工程

4

理工

工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120203K

会计学

4

文理兼

管理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理工

工学

082801

建筑学

5

理工

工学

081801

交通运输

4

理工

工学

020301K

金融学

4

理工

经济学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4

理工

工学

020101

经济学

4

文理兼

经济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理工

工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理兼

管理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类(文/理)

艺术学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4

理工

工学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4

理工

工学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4

理工

工学

120601

物流管理

4

理工

管理学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4

理工

工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理工

管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

理工

理学

050201

英语

4

文史

文学

070302

应用化学

4

理工

理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4

理工

理学

080801

自动化

4

理工

工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于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对达到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层次

层类

科类

学制

学费

备注

安全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000

 

产品设计

本科

普通本科

艺术

4

学费待批

车辆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8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800

 

电子商务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000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8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动画

本科

普通本科

艺术

4

9500

 

俄语

本科

普通本科

文史

4

4800

 

法学

本科

普通本科

文史

4

4000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工商管理

本科

普通本科

文理

4

4000

 

工业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000

 

工业设计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500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学费待批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000

 

化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000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环境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环境设计

本科

普通本科

艺术

4

学费待批

会计学

本科

普通本科

文理

4

4000

 

机械电子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800

 

建筑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5

新增专业学费待批

交通运输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金融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金属材料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经济学

本科

普通本科

文理

4

3800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学费待批

市场营销

本科

普通本科

文理

4

3800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普通本科

艺术

4

学费待批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学费待批

通信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800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100

 

武器发射工程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学费待批

物流管理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000

 

信息对抗技术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英语

本科

普通本科

文史

4

4800

 

应用化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200

 

应用统计学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学费待批

自动化

本科

普通本科

理工

4

4800

 

 

2.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最高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我校2013年在辽宁省一批本科B段的专业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录取时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各省级招考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于同分考生,文科依次按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6、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加试成绩×60%

7、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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