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审核表
(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
一、学校全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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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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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次 |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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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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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
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为780名。其中招收应、历届三校毕业生585名(其中含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84人)、历届高中生15名、应届高中毕业生175名、退役士兵5名。详见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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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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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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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空中乘务专业招生条件参照中国民航空勤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其他专业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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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录取规则 |
一、测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素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简笔画创作和影视评论满分130分,考试时间2小时;面试满分20分,考试时间3分钟。 2.免笔试:符合附件二内容的考生可申请免笔试入学。申请免笔试入学的考生须在我校阳光招生网“资料下载”版块下载并填写《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免笔试入学申请表》,于2017年3月17日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申请表前来学校办理免笔试入学手续,经我校专家组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笔试前由本校阳光招生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总计划50%)。符合免笔试申请条件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笔试。 二、录取规则: 1.三校生、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历届高中生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缺考的应届高中生的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校测+加分; (2)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3)普通类专业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同分,按入学测试、校测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空乘专业因其特殊性,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4)内地新疆中职班学生单列计划、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内地新疆中职班招生计划余额不用于录取其他类型学生。 (5)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入学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7)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入学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七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加分;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七门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科目成绩+加分。 (2)七门合格性考试(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政治、历史、信息科技)成绩合格的学生,每门折算成绩100分,总分700分;若学生参与考试但未合格,每门折算成绩50分;若学生未参加考试,则列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缺考的应届高中生; (3)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须参加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有同分,专业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若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如要参加我校普通专业录取,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的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符合普通专业录取条件。 (5)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对于普通类专业,学校不设分专业计划,按分类总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专业为考生填报第一专业。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各个模块的成绩,择优录取。 (6)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按学业水平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有同分,参考综合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3.退役士兵共招5人,录取规则参照教委文件执行,计划、考试、录取单列。 三、加分项目:按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规定的加分政策执行。加分加在合成后文化成绩的总分上,未明确的项目学校不予以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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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费标准 |
学费 |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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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 |
每生每学年24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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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考试费 |
报名费:14元/人,普通专业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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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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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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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
学校设有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指导贫困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发放面达27.5%.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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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须知 |
(一)报名与考试 1.所有考生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10:00—3月3日16:00. 2.考生可在所有学校范围内任选2所作为第一、第二学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3.退役士兵报名办法:2017年3月17日9:00—15:30,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毕业相关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区(县)民政局证明、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照2张、报名考试费等,直接到我校办理报名手续,无需网上报名。 (二)网上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17日9:00—15: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报考证明(应届三校生须提供就读中职校开具的注明就读专业的学校证明,应届高中生、历届三校生和历届高中生须提供2017年高考报名号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证明)、一寸近照3张、报名考试费若干,来我校(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免笔试申请材料提交手续(提交材料最后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7日,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学校所设的空中乘务专业和护理专业,因专业特殊要求,需获得我校面试合格证方可报考。面试时间、地点见我校网站公告。 (四)2017年秋季,新生正式入学后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弄虚作假、体检不合格或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但最终未正式毕业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
备注:以上十六项内容如表格无法详尽,可另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