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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号),学校研究决定2022年继续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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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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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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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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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我校强基计划着力选拔一批在化学学科领域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经世致用后备领军人才。
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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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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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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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21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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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升学途径,根据《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3号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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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及相应2020年备案结果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我校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