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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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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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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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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现有46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坚持“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本科教学理念,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学生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创新、笃行”校训,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着力培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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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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