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保送生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我校于2019年1月19举行了考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考试统一划线75分,现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月25日至1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反映。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批。审批合格者办理录取手续,审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