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养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意识,掌握扎实的政治学与行政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及研究方法,具有较强的政治分析能力、法治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立足湖北、面向全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共部门或社会团体从事政务党务、组织人事、行政管理、理论宣传、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2)核心课程:政治学原理、国际政治学概论、外交学导论、宪法学、地方政府与政治、行政管理学、比较政治学。
(3)学位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4)就业方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共部门或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