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说明:
1、备注栏显示为“优录”表示“符合我校招生优录条件”(详情对照我校《招生章程》第二十四条);
2、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第七条规定,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第十一条规定,考生根据报考专业类别,考试成绩达到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即为专业成绩合格,我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类别
湖北籍考生
非湖北籍考生
绘画设计类
210
218
书法类
232
240
服装表演类
美术学理论类
显示“合格”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第一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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