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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院系认定合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本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须填写《山西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并编制《××学院 —— 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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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本人根据学校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向院系、年级提交书面申请,并递交《山西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经院系、年级初步审核并在院系公示;
2、院系、年级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条件结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助学金的资助等级。并在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西医科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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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院系成立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院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年级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递交家庭所在地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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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奖助贷体系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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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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