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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1〕208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大学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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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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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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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现根据教育部《关于2022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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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简章。
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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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四川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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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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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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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2020年我校表演类本科的舞蹈表演和音乐表演(声乐)两个专业招生。一、报考条件1.符合2020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招生条件,须参加生源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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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教育部关于艺术类招生的其它相关规定,结合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目标,2020年我校美术、编导类本科的绘画、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共八个专业招生。一、报考条件1.符合2020年
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