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正在录入中...
-
第一条为使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发扬刻苦、严谨、诚实、求真的学风,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具有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在册学籍的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设:邦德奖学金、证书优胜奖和进步奖学金。
第四条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各类奖项按年级分专业进行评定。
10-13
-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本市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和档次由学校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每生每年2500元-3500元范围内确定。国家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特别困难(3500元/年)、一般困难(2500元/年)两档。
1、特别困难学生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等于本市当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0元)的学生及孤、残学生、烈士子女(附相关证明)。
2、(1)一般困难学生为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0元)、低于等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320元)的学生。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320元)、低于等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2190元),并且符合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之一的学生。(附相关证明)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0-13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只针对退伍士兵)等。同时,学校还设立邦德奖学金、进步奖学金和证书优胜奖。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0-13
-
资助学生政策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