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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语外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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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独立学院 高校类型:外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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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cq037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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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2001年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由四川外语学院和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建的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经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具备招收本科和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现设有英语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管理学院、亚欧语言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基础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10个教学单位,开设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新闻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工程管理、美术学、广告学、绘画、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等45个专业(方向)。学院依托四川外语学院教学、科研的实力,利用学院一流的现代化教学手段,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2、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语加试(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

 

三、录取原则

    我院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尽量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对此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从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报考英语、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口语测试并及格(考生当地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语加试的除外),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求语文、英语高考单科成绩均及格。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但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我院学生享受同公办院校一样的国家政策待遇。此外,为了使学生充分感受到学院大家庭的温馨和激发其进取精神努力成才,学院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奖学金体系,还为特困学生专门提供生活补助和勤工助学机会。

同时,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

 

五、收费标准 

    2012年新生收费,我院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05)487号、〔2007〕109号、〔2011〕170号、〔2012〕104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日语、德语、法语、朝鲜语、俄语、西班牙语每生每年学费12500元。

英语(国际工程翻译)、英语(英汉应用翻译)、英语(国际商务翻译)、英语(国际经贸)、工程管理专业及方向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其他各专业及方向每生每年学费10500元。

艺术类本科:

音乐表演专业及方向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

美术学专业及方向、绘画专业及方向每生每年学费12500元。

艺术设计专业及方向每生每年学费12200元。

广告学专业及方向每生每年学费1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9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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