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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hbs039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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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冀教德育〔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2020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2020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4.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及分配办法

省级三好学生名额28个。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如下表(直接上报,不再组织联评):

学院

省级三好学生名额分配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1

艺术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财政税务学院

2

文化与传播学院

2

信息技术学院

2

工商管理学院

3

旅游学院

2

金融学院

2

商学院

3

会计学院

3

合计

28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8个。各学院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校联评,并上报8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简介表。

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4个。各学院推荐1个班集体参加学校联评,并上报2000字以内申报材料及简介表。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对此次评优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掌握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在学院内公示一天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处。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2.学校成立评委会,对各学院上报的个人和班级进行审核、联评,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联评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3.各学院上报学生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

联系部门:学生处综合科 联系人:闫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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