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高考方案实施背景及新变化
  1.什么是“新课改”?  
“新课改”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简称,新课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纪构建起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高中新课改以2003年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为标志,2004年各省(市、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开始进行试点,我市于2010年正式进行试点。  
2.我市新高考方案制定背景及过程如何?
新高考方案是为了适应新课程改革需要和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而制定实施的。为了科学制定出重庆市新高考方案,市招委、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试院本着“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立足重庆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学习借鉴、专题研讨论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最终形成新高考方案,上报市政府。2011年2月,经市政府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2012年11月8日,教育部下达了《关于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考方案的批复》(教学函[2012]8号),正式批准我市从2013年起实施新高考方案。  
3.新高考方案有哪些新变化?  
(1)选拔模式三位一体。实行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2)分类分层设置考试科目。在原有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分类的基础上,实施本科、专科分层统一考试。本科分为普通本科、对口高职本科两类,专科分为普通高职专科、对口高职专科两类。  
普通本科类实施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科目组合;对口高职本科类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组合;普通高职专科类实施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科目组合;对口高职专科类实施语文、数学科目组合。  
注:从2013年起,原“三校生”(中专、职高、技校)、职教师资类统称为“对口高职”。  
(3)部分科目分值权重变化。在普通本科类理科综合300分中,物理由原来的120分调整为110分、化学由原来的108分调整为100分、生物由原来的72分调整为90分;对口高职本科、专科中语文、数学分值均由原来的150分调整为200分。  
(4)部分考试科目设置选做题。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的物理学科设置选做题,其分值控制在该学科总分数的10%。  
(5)英语听力两次考试。英语听力采取pets-2级听力考试,考生可在高三学年度参加2次考试,以最好pets-2级听力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二、报名与考试  
1.如何进行分类分层考试?  
分类分层考试是指在现有的文科、理科、艺术、体育等分类的基础上,实施本科、专科分层设置考试科目。以文、理两大科类为主线,以“语、数、外”三门课程为主体,按本科、专科分层将测试分为四类,详见表1和表2内容。  
表1文、理科及对口高职考试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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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考 试 科 目  | 
            
             其他评价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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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类  | 
            
             普通本科  | 
            
             语 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 
        
| 
             二类  | 
            
             对口高职本科  | 
            
             语文、数学、英语  | 
            
             技能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  | 
        
| 
             三类  | 
            
             普通高职专科  |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  |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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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类  | 
            
             对口高职专科  | 
            
             语文、数学  | 
            
             技能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  | 
        
表2艺术、体育考试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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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  | 
            
             考 试 科 目  | 
            
             其他评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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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  | 
            
             语 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艺术专考/体育术科  |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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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  | 
            
             语文、数学(文/理)、外语+艺术专考/体育术科  | 
        
  注:对口高职专科艺术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艺术专考。  
2.各类测试科目分值、时长设置如何? 
表3一、三类测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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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总分值  | 
            
             考 试 科 目  | 
            
             时间(分钟)  | 
            
             分值(分)  | 
        ||
| 
             一类 
 (750分)  | 
            
             三类 
 (450分)  | 
            
             语 文  | 
            
             150  | 
            
             150  | 
        |
| 
             数学(文/理)  | 
            
             120  | 
            
             150  | 
        |||
| 
             外语  | 
            
             英语(不含听力)  | 
            
             100  | 
            
             120  | 
        ||
| 
             英语听力  | 
            
             以当次pets—2级 听力考试时长为准  | 
            
             30  | 
        |||
| 
             其他语种(含听力)  | 
            
             120  | 
            
             150  | 
        |||
|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150  | 
            
             300  | 
        ||
表4二、四类测试科目分值及考试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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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总分值  | 
            
             考 试 科 目  | 
            
             时间(分钟)  | 
            
             分值(分)  | 
        |
| 
             二类 (550分)  | 
            
             四类 (400分)  | 
            
             语 文  | 
            
             150  | 
            
             200  | 
        
| 
             数 学  | 
            
             120  | 
            
             200  | 
        ||
| 
             
  | 
            
             英 语  | 
            
             100  | 
            
             1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