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确保录取场所的正常秩序,顺利完成网上招生录取工作任务,对学校招生录取现场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招生录取工作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视察招生录取工作的上级领导、招生就业处工作人员、有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以及直接有关的服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招生录取现场。
二、对故意扰乱招生现场秩序、干扰录取工作,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者,要立即清理出录取现场,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录取现场不接受录取结果查询及相关问题的咨询。来访人员可到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咨询,由接待人员接待、登记有关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四、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安排人员值班,保持网络和电话畅通,遇重大事情及时汇报。
五、工作人员出入录取现场应注意安全防范工作,最后离开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关闭所有录取计算机和门窗。
六、注意保持录取现场环境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
七、学校保卫处等有关部门要协助做好招生录取现场的管理工作。